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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 09:59:59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院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文化考试(笔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
[page]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640人,其中中职类招生计划910人(其中“现代学徒制”95人),普高类招生计划730人(其中“现代学徒制”65人)。
说明:“现代学徒制班”定向企业分别是: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定向企业—“四川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酒店管理专业”定向企业—“成都名人酒店集团”、“泸州沣泽苑酒店”等多家酒店。“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定向企业—四川远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定向企业—四川派普承压与动载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重庆鹏程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第五章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填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并提交成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务必于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http://sccc.edu.cn),填报专业志愿(提前批设一个志愿、第一批次设三个专业志愿)。
2.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2018年3月30日到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签字并提交。
[page]二、资格审查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
2018年3月30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景颜色不限,一寸)1张;
4.复员军人需提供复员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免试考生在学院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6.报名体育特长生考生需在3月30日中午13:00到学院综合实训楼底楼参加面试和特长测试;报名田径长跑项目(800米及以上)考生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考核要求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
(1) 文化考试 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统一命制,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2)综合测试
①普高考生 综合测试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300分。
②中职考生 综合测试为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潜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300分。
③宜宾天原定向班(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考生 除参加技能测试外还需参加由学院和宜宾天原集团共同组织的面试测试,面试总分100分。
④体育特长生 除参加所报考专业的综合测试外,还需参加足球、篮球、排球和田径特长项目考核,总分300分。
⑤现代学徒制考生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和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参加由学院与企业共同组织的面试,总分300分;酒店管理专业学生按照中职考生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2.计分方法
(1)普高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2)中职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3)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未被提前录取的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考生,若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则在第一批次录取时,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4)体育特长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体育特长项目考核+附加分;
未被提前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则在第一批次录取时,其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5)现代学徒制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附加分加分细则见第六章。
3.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考生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4.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5.考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下午13:00--18:00进行体育特长生面试和特长项目测试;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9:00综合测试。
[page]第六章 免试及加分一、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面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3月30日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单招考试。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page]第八章 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在普高类、中职类考生中,分别按原则不超过报考学生总人数的85%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院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四、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五、录取分两批次进行,提前批为现代学徒制专业、体育特长生和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第一批次为提前批次以外的其它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一批次的录取。
六、普高类和中职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2018年4月5日-4月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录取考生在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8年4月9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八、根据申请放弃录取考生的人数及专业,学院在4月10日9:00官网公布拟补录专业及人数;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于4月10日11:00至18:00登录我院官网填报补录志愿。学院在填报补录志愿考生中依据本章第四条规定进行录取。
九、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九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650~1200元/生/年。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12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章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院不退档;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四、“现代学徒制”专业和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专业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调换专业,在校学习完成校企规定的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应企业就业。
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
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 0830-3150329(兼传真)
监督电话:0830-3150185 (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sccc.edu.cn
招生咨询QQ:913113502;3190785388;3161661896;2979331505;1843339160
联系人:罗老师 何老师 李老师 龙老师 范老师 申老师
邮政编码:646099
专业咨询电话:化学工程系 18783050388
机械工程系18783038066
经济管理系18783037966
信息工程系 18783058366
自动化工程系 18783057388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18783051288
18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欲了解更多高考相关内容,请点击【高考资讯】栏目。精品学习网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高考热点内容,请大家保持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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